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11类民事纠纷,制定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再次就推广应用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助力人民群众诉讼更便利、解纷更高效。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合计67类常见多发纠纷,在2024年3月4日印发的第一批11类试行示范文本基础上新增56类。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当事人、律师、法官的意见建议,总结了第一批试行示范文本实践经验,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和优化,并在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开头增加选填空白栏,便于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及描写案件细节。同时,新增“调解意愿”专栏,详细阐明先行调解的流程、优势等,为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供指引,也方便法院充分了解当事人意愿,适时开展调解工作,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民事: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金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侵害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垄断纠纷。
行政: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专利无效行政纠纷、垄断纠纷(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行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协议、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答辩状。
刑事:侮辱案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诽谤案刑事自诉(附带民事)、重婚案刑事自诉(附带民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刑事自诉(附带民事)。
海商海事: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环境资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国家赔偿: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刑事改判无罪赔偿、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伤致死赔偿、错误执行赔偿。
执行:强制执行、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参与分配、执行担保、确认优先购买权、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调解书或公证债权文书。